掌握最新租屋政策、社會住宅動態、房市趨勢,為您的租屋決策提供專業資訊
誰能先留在租屋市場? 誰需要被制度優先接住?
第5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加碼弱勢租屋及長者換居
中央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五期計畫推動座談
租屋糾紛,9月30日起,可向內政部提供的「租屋糾紛法律訴訟扶助服務」申請免費法律訴訟法扶服務,民眾免支應律師費,減輕訴訟費用負擔,透過司法途徑爭取租屋權益
租約終止未申報,自住房屋稅變重稅 出租房屋已收回自住並符合要件,屋主應在每年3月22日前向稅捐機關申報,當年度即可適用自住稅率;若逾期,僅能自次年起適用,若未申報,將依非自住稅率課徵,房屋稅負約為自住稅率的三至四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