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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宅租客必須同時符合兩大核心條件,首先是名下無房地產,其次是平均月收入不得高於該縣市上限,以新北市為例,申請人需符合「北北基桃地區不得有房地產,其餘縣市名下房地產總價不得超過不動產限額650萬元」的規定;同時平均月收入不得超過57,400元,動產限額不得超過437萬元,方能符合申請條件
2024-01-05 | 623 次瀏覽